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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殺人案宣判 兇嫌判刑10年

【賴新聞 周庭慶/台中報導】台中捷運今年5月21日發生洪姓男子持刀瘋狂隨機砍殺案,造成一名呂姓少年及許姓男子受傷,台中地檢署依殺人未遂、恐嚇公眾等罪嫌起訴洪男,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台中地法今(26)日宣判,判處洪男有期徒刑10年。

在台中捷運持刀砍傷兩人的洪姓男子遭壓制逮捕。翻攝畫面

台中地檢署起訴指出,被告洪因家庭、求學因素,而對社會產生不滿,並自4月間即預謀藉由殺人讓全國民眾看到自己,選定於大眾捷運車廂內犯案,其原預謀於5月20日北上臺中捷運站持刀殺人,但思及翌(21)日適逢為臺北捷運鄭捷殺人案發生10周年,於該時動手,更能加強社會大眾對其行兇行為及廢死議題之關注,心意已決後,即正式啟動殺人計畫。

翻攝自許男IG奮勇協助制伏中捷持刀隨機殺人兇嫌受傷的許姓男子。翻攝許男IG

洪於5月21日上午11時許,自臺中捷運水安宮站上車後,以1把菜刀及2把水果刀隨機砍殺車上乘客,致呂姓少年右側胸大肌撕裂傷、右側第三肋骨骨折、右胸刺傷併右胸壁皮下氣腫、斜方肌及右肩肌肉撕裂、右鎖骨骨折、右上臂撕裂傷等傷害,呂姓少年迅速逃往列車第一節車廂,始躲過被告繼續砍殺。

中捷 砍人洪姓男子持刀在中捷車廂隨機攻擊旅客,最後遭制伏。翻攝畫面

許姓男子則於過程中,遭被告洪菜刀砍殺致受有左臉撕裂傷、上下嘴唇撕裂傷等傷害,惟許男遭砍傷後,不顧自身血流如注,仍奮力欲搶下被告手上之菜刀,車廂內之乘客王姓男子見狀即與許男聯手共同奪下被告手上之菜刀,並與被告發生拉扯,被告於掙脫拉扯後,再以其準備之水果刀接續追擊車廂內之不特定乘客,並朝乘客蕭男刺擊,最終經乘客蕭男、王男及一名外籍人士等人合力搶下被告水果刀並加以制伏。

洪姓男子進入中捷車站。翻攝畫面

台中地檢署認為,被告係於思慮周詳、反覆考量利弊得失之情形下,決意為本次隨機殺人犯行,其犯案時並未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有欠缺或顯著減低之狀況。本案發生後引發社會大眾集體恐慌效應,民眾擔心會無預警遇上隨機殺人事件,續而造成多數民眾在搭乘捷運或其他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時,草木皆兵、杯弓蛇影,隨時處於警戒狀態,導致人與人間之疏離及不信任感日益加深,對於當日捷運車廂上遇劫之乘客,更是心理上揮之不去之陰影,被告此舉對臺灣社會民眾產生之負面效應甚鉅,認被告犯行重大,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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