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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疼!男嬰出生3天被丟包檳榔攤 代照顧者無奈喊話相關單位協助安置

一名設籍桃園市、在新竹市工作的女子生下男嬰3天後,將男嬰交由新竹縣某檳榔攤的前同事們照顧,沒想到這一照顧就是長達9個月,男嬰形同被生母丟包,且男嬰身體有缺陷,醫師建議1歲前要開刀,生母卻仍然不願出面。檳榔攤同事們無奈表示,政府相關單位互踢皮球,無法妥善安置男嬰,讓他們壓力非常大。對此,桃園市社會局回應,依據規定,須由父母或主要照顧者居住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來處理該案,目前新竹縣社會處已介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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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嬰出生3天就被生母丟包給檳榔攤同事。示意圖:截自freepik

據《三立新聞網》報導,男嬰生母設籍於桃園市,本來在新竹縣某檳榔攤上班,男嬰才出生3天,就被她丟給檳榔攤的同事們輪流照顧,隨後就換工作到新竹市上班。生母對男嬰幾乎不聞不問,只有申請生育補助時才偶爾出面。照顧費用方面,生母偶爾有匯一些錢,但大部分的開銷都是由同事們負擔。此外,同事們發現男嬰發展較同齡孩子遲緩,經醫師診斷有尿道下裂、陰莖彎曲等缺陷,建議1歲前要動手術。龐大的醫療費用,同事們實在無力負擔,且侵入性治療也需要監護人,也就是男嬰的生母出面簽署同意書。

只是,男嬰生母本來就不想撫養孩子、情緒不穩定,曾揚言要帶孩子輕生,兒保接獲通報後,卻以「沒有立即性危險」為由無法成案。同事們也擔心若把男嬰交回給生母,無法得到妥善照顧,聯絡社福單位卻遲遲沒有得到協助,希望政府相關單位能夠介入。

桃園社會局回應,依據衛生福利部「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脆弱家庭個案跨轄處理原則」第四條第一項規定,主要服務對象為兒童及少年者,由兒童及少年父母或主要照顧者住居所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為主管機關,該案依規定應由新竹縣社會處提供服務。此外,社會局未有該案相關通報及服務紀錄,昨日接獲媒體詢問後,該局即積極與新竹縣社會處連繫,經查目前該處社福中心已開案服務中,生母也已出面向社會處申請安置,後續由該處與生母及照顧者討論及評估兒童照顧計畫,以維兒童照顧權益。

社會局也提到,有關生母與男嬰設籍桃園市,該局依據「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脆弱家庭個案跨轄處理原則」規定,兒少如進行安置,所需相關費用由社會局負擔,後續照顧計畫則以生母實際居所地縣市政府續處,社會局將持續與新竹縣社會處確認服務狀況,若生母返回桃園生活,社會局將以兒童最佳利益考量,協助提供兒童妥善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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