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哥大股東會今天登場,有股東提議跟遠傳談合併,對此,台灣大董事長蔡明忠說,沒有跟遠傳徐旭東談過,但依照目前的公平交易法,機率不高,除非改變公平交易制度。
蔡明忠有感而發,隨即大談公平交易制度與公平交易委員會。他說,台灣電信業如何走下去,經過2個合併(台灣大併購台灣之星,遠傳併購亞太電信),剩下3家,是否合適,沒有人知道。
蔡明忠說,假設有這個機會 ,當然要努力去說服主管機關,這對產業競爭是沒有影響的,但無法替主管機關回答,會不會覺得我們的說法是合理的。但他認為台灣經濟體這麼小,有嚴格的公平交易規定,但現行制度是抄美國的,拿去適用美國這樣大型經濟體的制度,是否有助,是個疑問。
蔡明忠說,2家業者說不定會比較有效應,但制度畢竟存在,3家家數要變少,要花很大力氣,去說服公平交易委員會,這無礙公平競爭,不見得比3家競爭環境,會傷害消費者保障。
蔡明忠說,主管機關一直有個迷思,把3分之1(市佔率)當作一個天條,壓在3分之1以下,認為若超過就沒有競爭,或消費者權益會受到損害,但2家有時候殺起來,可能比3家殺的還要厲害,因為3家說不定還有個恐怖平衡。
蔡明忠說,採納建言,是主管機關應有的態度,他無意冒犯偉大的公平交易委員會,但公平交易制度實施多年都沒有檢討,是不是應該從整個臺灣的經濟效率,國家競爭力,去檢討一下公平交易制度是不是適合台灣國力提高與增強,尤其是幫忙臺灣產業走向國際,因為如果是製造業的話,比較沒有這個問題,但服務業要走出臺灣,就會面臨很大問題。
對於遠傳質疑,台灣大認列MOMO營收,蔡明忠回應,一切都是有規範的,「如果遠傳要把整個遠東集團營收列入,我也不反對,如果財務操作可以做到的話」。
蔡明忠說,MOMO原本是富邦金100%投資,但因配合產金分離政策,因此轉由台灣大接手投資,而MOMO是平台,不是說賣得東西跟電信不相關,就不應該納入,電信業者介入平台,這種情況在國際上都很常見,業者思考自己的投資策略比較重要,而不是把所有營收堆在一起。
至於自己日前買進生平第一顆比特幣,力挺台灣大的虛擬資產交易所,蔡明忠說,虛擬資產面臨的是挑戰美元,大家對於美元獨強的地位各有看法,現在也很難找到流動性很高的貨幣去取代,但能做到資產分配,也是一個方法,台灣大提供另類資產投資管道,對投資人來說,會是比較有公信力的平台,而他個人會繼續投資,但不見得都是投資比特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