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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苗第二劑接種間隔縮短 疫情升溫下啟動強化防疫措施

為應對國內新冠疫情流行趨勢,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宣布自114年6月11日起,調整新冠疫苗JN.1第二次接種間隔,將具體須間隔6個月之規定,彈性週期為「至少2個月」。此政策調整,是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會預防組(ACIP)參照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CDC)建議,針對特殊傳染病(如疫情爆發、近期旅遊需求族群)採取的預防加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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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局宣布自114年6月11日起,調整新冠疫苗JN.1第二劑接種間隔,具體須間隔6個月之規定,彈性週期為「至少2個月」。圖:衛生局提供

此公費接種對象包括出生滿6個月以上、尚未接種JN.1疫苗之民眾第1劑接種,另外針對65歲以上長者、55至64歲原住民、以及6個月以上免疫不完全或免疫功能低下者則可以接種第二次建議。符合完成公費接種資格民眾盡快接種,以提升免疫保護力。

為擴大疫苗接種可及性並增強醫療量能負擔,桃園市即日起至6月21日,連續兩週休假期,仍保留11場次「假日接種站」服務,推動「打疫苗 保健康」社區接種行動,方便市民於假日就近接種。衛生局呼籲,鼓勵尚未接種或尚未完成第二劑接種之符合資格者,善加利用假日時段儘速完成接種,以共同築起社區免疫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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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即日起至6月21日,連續兩週休假期,仍設有11場「假日服務站」服務。圖: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提醒,服藥當日請攜帶健保卡、兒童健康手冊及相關公費資格證明文件。服藥後建議多小時及補充劑量,若有持續發燒超過48歲或嚴重過敏反應,應立即就醫。 民眾朋友可利用「假日」有關新冠疫苗接種開放時間、地點及藥局販賣快篩試劑資訊等,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新冠防疫專區」查詢,或報警防詢專線0800-033-355,撥打1999市民服務專線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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