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聯合中央海域稽查 全面防治高雄港海洋污染。〈圖/記者翻攝〉
【焦點時報/記者 蔡宗憲報導】
為強化高雄港海域環境維護、減少污染風險,高雄市政府由海洋局局長石慶豐偕同市長室專門委員楊孟凡,於114年6月20日邀集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交通部航港局南部航運中心及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等單位,辦理「114年高雄港聯合海域稽查」作業,期望提升港區污染防治效能,打造更安全、永續的海洋環境。
石慶豐局長表示,本次聯合海域稽查針對高雄港高風險排放區域進行全面檢視,包括海上港區及船舶等。稽查重點聚焦於海洋污染排放情形、污染防制設施運作狀況,以及船舶加油作業流程,同時查核海上作業期間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完善。此次稽查自高雄港一港口安檢所碼頭出發,沿途巡查旗后漁港、高雄港第七船渠、旗津漁港、上竹里漁港、中洲漁港、高雄港第二港口、台電大林發電廠(106至107碼頭)、中油大林煉油廠(103至105碼頭)、中鋼公司(97至99號碼頭)、小港臨海新村漁港、前鎮漁港及鼓山漁港等地。
石局長指出,市府除了定期規劃高雄海域稽查外,每年亦辦理海洋污染應變演練、污染稽查管制、海洋垃圾清理及環境教育宣導,並持續進行海洋水質監測等多項污染防治措施,涵蓋高雄商港及各大漁港重點區域。每年執行港區海、陸域稽查逾100次,並配合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補助計畫,辦理公私場所稽查10場次以上,查核業者核准許可、緊急應變及防治計畫,以及本市各漁港加油站考核2場次以上,確保其作業規範與應變能力符合要求。
石慶豐局長強調,推動海洋污染防治措施,不僅提升業者自主管理意識,也有助於預防污染事件及相關事故發生,降低對海洋生態的衝擊。市府將持續攜手中央單位與港區業者,強化高風險區域管理,確保高雄港區水域清潔與作業安全,共同營造潔淨、有序的港灣環境,推動高雄港朝永續現代化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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