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庭揚/花蓮報導
依據國內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資料統計,113年全國「貓隻」登記數量已約達14萬6千餘隻,遠超過犬隻登記數8萬6千餘隻。為加強納管有主貓隻,飼主於115年1月1日起若未依法為「貓」辦理寵物登記並植入晶片者,依法最高可裁處1萬5千元以下罰鍰。此外,自114年7月1日起,有主貓隻在符合有關條件下,也可免施打狂犬病疫苗。花蓮縣政府表示,相關的宣導工作目前持續進行中,也呼籲有養貓隻的飼主,務必儘早完成貓隻寵物登記。
花蓮縣長徐榛蔚表示,隨著社會的進步與民眾對動保意識的抬頭,寵物登記晶片植入提供了家人般毛孩的一個「身分定位」,雖是一顆小晶片及一串數字號碼,但卻承載著更多的承諾、責任及一個回家的機會。此外,有時在發生糾紛時,或許也能達到溯源與責任的釐清,為了社會共好、更友善,希望鄉親能儘快踴躍主動為家中毛孩貓隻完成身分登記。
農業處長陳淑雯說明,國內貓隻新的管理政策包括晶片植入強制納管及7月1日起家貓有條件得免施打狂犬病疫苗,雖然有條件開放,但由於花蓮縣野生動物(鼬獾)狂犬病仍是有高風險陽性的機會,對於動物與家人的健康,民眾仍須保持警覺。照顧貓隻也如同照顧幼兒,定期施打傳染病疫苗也是必須,如有相關疑慮,也建議可洽詢動物醫院獸醫師專業意見。
為落實飼主責任,有關貓隻晶片植入部分,目前依中央公告規定,目前為1年緩衝期的期間,飼主僅需完成家貓的晶片植入及寵物登記作業即可,飼主可自行決定是否施打狂犬病疫苗。倘115年1月1日起,飼主未依規定為「貓」辦理寵登並植入晶片者,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可處以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飼主注意了! 飼養貓隻未植晶片最高罰1萬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