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與經濟發展局政風室昨(16)日於市府1601會議室舉辦《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宣導說明會,邀請高等檢察署檢察官陳淑雲主講,深入介紹法規重點與工作指引。警察局長廖恆裕在致詞時表示,《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自114年7月22日正式施行後,提供了完善的保護機制,期盼同仁能依法行政,確保吹哨者權益不受侵害。
該法於113年12月三讀通過,標誌台灣在檢舉人保護上的重要進展。其重點包含適用對象、主管機關、揭弊作業、揭弊者保護、罰則與獎勵機制等,並設計「三保一減」措施,涵蓋工作權保障、身分保密、人身安全保護及責任減免,同時規劃舉證責任倒置與揭弊抗辯優先調查,確保吹哨者的法律地位與安全。


課程中,陳淑雲檢察官結合多年偵查實務逐條解析,並搭配案例,讓與會公務員理解揭弊者保護的重要性及實務應用。市府政風單位強調,揭弊行為不僅是保障個人權益,更是維護公共利益的重要途徑,呼籲同仁勇敢吹哨,攜手打造清廉透明的行政環境,落實「清廉政治、效能政府」的施政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