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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金錢糾紛!桃園觀音雙屍命案偵結 依殺人罪起訴移審國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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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涉嫌殺害前同事,檢方依國民法官法提起公訴移審,並建請法院繼續羈押獲准。示意圖:截自freepik

桃園市觀音區一名47歲陳姓男子疑似與前同事38歲林姓男子、45歲盧姓男子有3萬5000元的金錢糾紛,心懷怨恨,於今(114)年8月2日闖入兩人位於觀音區的租屋處,以鐵鎚、料理刀殺害兩人。昨(1)日桃園地檢署偵結,認定陳男涉犯刑法第271條殺人罪嫌,依國民法官法提起公訴移審,並建請法院繼續羈押獲准。

桃檢說明,陳男因自認與前同事即被害人有金錢糾紛而心懷怨恨,憤而於8月2日凌晨,自其位於觀音區長春街租屋處攜帶鐵鎚及料理刀步行前往被害人同樣在觀音區的租屋處,先持鐵鎚擊碎落地窗進入屋內後,旋即持鐵鎚及料理刀攻擊盧男,見盧男躲至廁所並反鎖,陳男繼而持刀轉往房間內刺殺林男。陳男行兇後,於同日凌晨0時58分許,返回自己租屋處,並撥打電話報警。經警、消到場進入被害人租屋處查看,緊急將盧男、林男送醫急救,林男因遭銳器砍割刺傷、身上多處刀傷、心臟脾臟銳器傷、左側手肘血管斷離、大量出血、低血容性休克,於同日凌晨2時30分許不治死亡;盧男則因遭銳器刺傷、左胸部1處銳器刺入傷、心臟、肺臟銳器傷、大量出血、氣血胸,於同日凌晨2時55分許不治死亡。

桃檢提到,檢方於同日獲報即前往相驗,迅速組成專案小組鑑定事故現場,循線扣得陳男作案用之兇器,訊後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於偵辦期間,積極比對分析被害人2人及被告手機之訊息紀錄,調閱銀行帳戶資料核對金流,並傳訊相關證人以釐清被告行兇動機及事實,全案於昨日偵結起訴。

桃檢強調,檢方啟動偵查後,立即通知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桃園分會到場提供家屬保護服務,陪伴家屬面對傷痛 ,對於家屬所提出對該案之疑點,均逐一調查以求查明真相。該案進入審理程序後,並將持續協助陪伴,落實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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