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鏡週刊》報導桃園捷運綠線疑似採用中國石材,更有停權廠商參與分包、未按圖施工、土方回填預算過高及行控中心漏水等缺失,對此,桃園市捷運工程局昨(28)日澄清,該報導內容已嚴重違反事實,全案經捷工局多次澄清,鏡週刊仍以不實內容進行報導,已嚴重損害該局機關形象。
捷工局針對鏡週刊爆料內容逐一說明。有關報導內指控綠線採用中國石材(地磚)且業主急補文件護航一事,捷工局再次澄清,GC03標石材絕無採用大陸石材,整起過程之實情為:GC03標承包商互助營造之下包商佑磊於施工前提送原核定石材供應商為廈門前程公司,經綠線統包商發現廈門前程公司產品為大陸製後,已於今(114)年6月5日主動更換為國內廠商,並無使用廈門前程公司所提供大陸製之材料。另查,鏡週刊報導引用照片為車站中間已鋪設的「崗石地磚」,並非「石材」,而該崗石地磚供應商為台灣的精工陶瓷公司,並非大陸廠商。車站公共區域地面外圍收邊,未來才會使用「石材」,目前既無施工石材,何來大陸製石材?鏡週刊27、28日的報導中,使用穿堂層之不同地點(角度)所拍攝照片,影射捷工局移置部分材料且去向不明,捷工局建議鏡週刊提供「移置前照片」釐清真相,而不是用揣測來抹殺工作人員辛勤的付出。
至於鏡週刊報導「使用停權廠商(精工陶瓷石英地磚)產品,還花公帑找律師出法律意見背書」,捷工局嚴正抗議並說明,首先,依據工程會之政府採購法常見問題Q&A第十八點說明,被停權廠商就已得標或已簽約之案件仍得繼續履約,該案適法性並無疑義。另經查,遭停權處分中的精工公司,目前仍供應新北市三鶯線捷運工程及鐵道局C212標台南車站地下化工程之磁磚材料,處理狀況與該專案類同,也可請鏡週刊記者進行查證。
捷工局進一步指出,目前政府各機關工程人員都補不滿,其來有自,該局為使工作人員更為安心,故特別聘請律師針對該案辦理法律意見書,以使該案處理過程更為審慎周延,相關辦理過程業務單位亦簽會政風室備查。該案是機關為讓員工及所有工作成員能夠安心立命地從事工作,故進一步讓有法律專業之律師提供法律意見書,讓大家確認無違法之虞,絕非鏡週刊記者所扭曲之試圖幫統包商解套情事。
鏡週刊報導「行控中心漏水設備受潮,業主擅自變更工法不按圖施工」,捷工局指出,這明顯誤導民眾,並企圖抹黑所有工程團隊高達2000名工作人員之聲譽,捷工局嚴正抗議並釐清。捷工局強調,鏡週刊所謂之行控中心漏水,絕非事實,事實是因建築物尚未完成防水層,致有滲水情況,但設備皆已於事前做好保護措施,並無受潮情事。
另針對行控中心之設計與施工,捷工局補充說明,行控中心為空間使用需求,設計挑高10公尺、跨距20公尺結構,採鋼承鈑工法施工,因鋼承鈑支撐梁需固定於相鄰混凝土版梁上,無法與相鄰混凝土版一次澆置施工,在版交界處(行控中心天花板四周)設有施工縫,致易產生微裂縫,進而形成滲水路徑,故於屋頂層設計防水層、隔熱版及混凝土墊層,進行防水、隔熱及保護,該案為國內首屈一指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負責設計,此工法為業界常見且合理設計,而現場亦按圖施工確保施工品質,針對兩次澆置之施工縫,在屋頂層防水未完成前,若大雨、積水仍有發生滲水可能。
捷工局提到,因屋頂防水未完成,機電系統廠商與監造於今年5月大雨發現行控中心有滲水狀況,即通知土建施工廠商於屋頂層施作臨時防水,後續持續觀察中,如發現有滲水處,馬上施作防水補強,爭取土建建築裝修(天花板)工程及機電設備同時施工,另因天雨造成的滲水,經監造與統包商現勘確認,僅滴至外箱殼未損及設備,不影響到機電系統設備之功能及品質。為避免滲水影響設備,於5月起已責成統包廠商於施工期間,將完成之機電設備覆蓋防水膜及帆布進行保護。預計於明年1月完成頂樓防水層、隔熱版及混凝土墊層等防水工程,未完成前會持續注意有無滲水及進行相關防滲補強,確保施工品質。
有關鏡週刊表示架設好的儀控設備,全數因下雨漏水嚴重才移開的狀況,經捷工局核對架設好的設備並無移出,現況就是安裝完成的狀況,鏡週刊記者的質疑無佐證資料無從確切回應。該案施工團隊仍將秉持工程專業,兼顧施工品質、安全無虞之情況下,趕工之施工界面工序安排仍有其必要,捷工局仍以115年通車目標努力趕辦,以符市民殷殷期盼。
有關鏡週刊所述施工縫為±6mm,為何變更為±10mm之原因說明。捷工局表示,經查,該案統包商先依約提送「G11車站建築工程設計圖-期末D版」,該設計圖標示為±6mm。該案設計圖N2後,統包商爰依據期末D版設計圖續發展施工圖,該案施工依據「G11車站及出入口地坪及牆面磁磚施工圖B版」已明確標示為符合規範規定之10mm。G11車站之磁磚施工作業依據施工圖B版於114年9月6日開始施工,程序符合規定。經詢該案統包商及其細部設計單位,前述設計圖之最新版次為114年5月12日提送之E版,統包商遺漏未予修正;但因設計圖集尚有其他須因應調整內容,統包商預計於今年11月再予提送進版圖說修正。
鏡週刊所指地磚鋪貼溝縫10mm不符規範6mm,疑似涉及圖利廠商1000萬元。捷工局說明,實為桃捷地磚施工規範溝縫寬度規定不大於10mm,施工圖說及現場施作亦為10mm,符合契約規定,台北、新北、台中及高雄等國內各捷運站,台鐵桃園車站地磚溝縫慣例也都採寬度10mm方式施工,記者所謂圖利廠商一事,實屬無稽。
捷工局也提到,鏡週刊所述崗石地磚試驗報告送審資料顯示長度/寬度平均為289.6mm,均小於290x290mm,大小不一,查監造顧問公司實質審查的項目,主要是公司登記、商業登記、同業工會會員證、工廠登記證、無退票證明、工程實績等,週刊所述試驗報告係廠商自行所提供之佐證資料,並非審查要件。施工前材料進場時,須先由監造顧問會同統包商辦理現場抽驗,送至TAF認證通過之SGS實驗室並於今年7月2日出具報告,其長度平均值為290.2mm,另依CNS 9737規定其容許誤差長度為±1.4mm,經統包商及監造顧問審核符合契約規定,與廠商自行提送資格文件內所附之試驗報告無關。
捷工局強調,該局自接獲鏡週刊詢問時就一再表達,非常歡迎記者親自前來實地查證釐清,這樣的立場從未改變。再次呼籲鏡週刊勿再以錯誤的新聞誤導大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