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非洲豬瘟疫情於鄰近國家再度升溫,政府各部門全面加強防疫措施。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呼籲,勿違法將廚餘及其他污染物質丟棄入海,以免造成海洋環境污染。依據《海洋污染防治法》規定,意圖將廚餘集中並運至海上違法棄置之不肖業者,最高可罰3000萬。
海保署指出,依《海洋污染防治法》第16條規定,海洋污染應由污染行為人負責清除之。如有違反者,依同法第54條規定,可處1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若有不肖業者意圖,將廚餘集中並運至海上違法棄置者,將依同法第23條及第51條規定,可處3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船舶之廢(污)水、油、廢棄物或其他污染物質,亦應依第30條規定妥善處理,否則依第52條及船舶規模處以3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罰鍰。
海保署強調,廚餘屬有機廢棄物,若任意棄置入海,易導致水質優養化與惡臭問題。為防堵疫情與污染風險,海保署呼籲各地方政府、民眾及業者應共同遵守防疫與環保規範,廚餘應交由合法清除處理機構或再利用處理,切勿任意棄置於海洋、港區或河川。
海保署表示,將持續與海巡署及地方環保單位加強稽查,對違法行為者將依法嚴辦,決不寬貸。海保署再次呼籲,「守護海洋,從不亂丟廚餘開始;不丟垃圾、不棄廚餘,防疫護海洋,人人有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