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從源頭降低交通事故風險並守護路安,立法院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及21-1條,針對無照與越級駕駛加重處罰,新法於昨(31)日起正式施行。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同步啟動專案查緝,針對市內重要道路與高風險路段加強執法,展現守護交通安全決心。

新法上路首日即有成效,桃園交大直屬中隊員警在桃園區中州街與中平路口巡邏時,攔查到一輛號牌已註銷的普通重型機車。經查證,蔡姓駕駛未領有機車駕照,警方當場依規定移置保管車輛。統計新法實施首日,桃園市警局共取締機車無照駕駛34件、汽車9件,合計43件,均依法扣牌並移置保管車輛。
此次修法重點包含大幅提高罰鍰上限,無照駕駛機車罰鍰提高至36000元、汽車60000元,大型車最高則處80000元。針對累犯行為,10年內第2次違規者將直接處以最高額罰鍰;第3次以上違規者,除原罰鍰外,機車與小型車再加罰12000元,大型車則加罰24000元。此外,車主若未盡查證義務將車借予無照者,將承擔相同罰鍰並吊扣車牌3個月至1年。
桃園交大大隊長林東星指出,無照駕駛缺乏專業訓練與風險判斷能力,是道路上的隱形殺手。新法除了加重罰則,也新增移置保管措施,希望從制度面阻斷違規行為。警方誠摯呼籲市民務必遵守法規,切勿心存僥倖無照上路,也不要將車輛借予無照者,共同打造安全有秩序的交通環境。

本文章來自《台灣線報》。原文:荷包大失血!無照駕駛新法上路 桃園首日狂抓43件扣車吊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