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地檢署偵辦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內線交易案,袁姓董事長等10名被告因涉嫌在重大消息限制交易期間買賣股票,獲利高達2345萬餘元,遭檢調大規模搜索。桃檢昨(17)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搜索15處地點,並通知董事長、總經理及親友共10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等人涉犯證券交易法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今日清晨諭知分別以10萬至50萬元不等金額具保。
桃檢企業犯罪專組檢察官凌于琇偵辦某建設公司內線交易案,於昨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執行搜索15處,並通知該公司袁姓董事長、董事、總經理、職員及親友共10人到案。
桃檢表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等人因得知該建設公司於110年間以5億元出售處分嘉義縣太保市某土地之重大消息,而在限制交易期間購買該公司股票,據此實際獲利120萬餘元、擬制獲利2225萬餘元,因而涉犯證券交易法違犯第157條之1第1款、第3款或第5款規定,觸犯同法第171條第1項第1款之內線交易罪嫌,罪嫌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於今日清晨分別諭知具保10萬元至50萬不等。
本文章來自《台灣線報》。原文:建設公司爆內線交易獲利逾2200萬 董座、總經理等10人遭桃檢約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