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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經發局突擊玩具店 28件商品標示不全最高恐罰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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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針對市售兒童節商品辦理專案抽查。圖:經發局提供

兒童節即將到來,相關禮品購買需求逐漸增加,為讓家長與民眾安心選購,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針對市售兒童節商品辦理專案抽查,並提醒消費者選購時應留意商品標示內容,避免購買來路不明或標示不清之商品,以維護自身消費權益。

經發局近期針對轄內玩具店及書店執行兒童節商品標示稽查,抽查項目包含各式公仔、玩偶、盲盒、絨毛吊飾、筆記本、筆袋等應景商品,共抽查6家店,共計抽查171件,其中28件不合格,不合格率16%。

本次查核不合格情形,主要缺失為未標示「製造(進口)商名稱、地址、電話」等基本資訊,或未以繁體中文標示,亦有少數商品完全未標示。其中,以盒玩商品的不合格率相對較高,經發局呼籲消費者選購時應特別留意相關標示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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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針對市售兒童節商品辦理專案抽查。圖:經發局提供

針對查獲標示不合格商品,經發局將依《商品標示法》要求製造商限期改善,屆期未改正者,將依法處以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要求販賣業者將違規商品「下架」。另提醒業者應確實遵循商品標示規定,避免販售來源不明或標示不實之商品,以免觸法受罰。

經發局表示,商品標示是保障消費者知情權的重要基礎。民眾如發現不符規定之商品,可撥打檢舉專線03-3313360通報;如有消費爭議,亦可撥打1950申訴或諮詢。市府將持續強化商品標示稽查作業,督促業者落實標示規範,並呼籲業者切實自律,共同營造安全、安心之消費環境。

本文章來自《台灣線報》。原文:桃市經發局突擊玩具店 28件商品標示不全最高恐罰2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