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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非法托嬰中心再度挨罰 婦幼局籲家長慎選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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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議員黃婉如踢爆桃園區某非法托嬰中心環境髒亂、冰箱內有過期食材。圖:資料照

國民黨籍桃園市議員黃婉如今(19)日於議會質詢時踢爆,桃園區某非法托嬰中心,由外籍人員及無照教保人員照顧幼兒,19名嬰幼兒擠在不到10坪大的空間,且環境髒亂、冰箱內有過期食材。對此,婦幼發展局稍早證實,市府3月即前往該托嬰中心稽查,針對不法情形開罰。本(5)月市府再度接獲檢舉,該托嬰中心疑似另起爐灶,市府跨局處前往稽查,果真發現同一批教保人員違法收托嬰幼兒,將依法重罰。

婦幼局說明,今(115)年3月間婦幼局、警察局、勞動局及教育局等機關,前往桃園區龍泉六街一處社區住宅聯合稽查,現場查獲共21名幼兒,其中包含11名0至2歲幼兒,並發現有幼兒園教保人員及外籍人士從事托育照顧情形。經查該場所未經核准設立托嬰中心,且收托幼兒眾多違法情節重大,市府已依法裁處30萬元罰鍰並公告姓名;另對未辦理居家托育服務登記即提供托育服務者,亦分別依法裁罰。針對現場幼兒,市府同步啟動轉介與安置協助機制,主動向家長說明並媒合合法托育資源。

婦幼局進一步提到,今年5月間,市府再次接獲檢舉,隨即會同婦幼、教育、勞動、衛生、建管及警察等相關單位,前往桃園區龍壽街一處場所聯合稽查,現場再查獲20名幼兒,其中11名為2歲以下幼兒,並發現仍有違規人員與前次稽查相同。顯示該場所持續以相同違規型態從事托育行為,市府將再依法從重裁罰並公告姓名;另對再次違法提供托育服務者,亦將依法加重裁處。

市府強調,0至2歲幼兒屬高度依賴照顧之年齡層,托育環境及照顧人員資格均攸關幼兒安全與發展,依法應由合法立案機構或具資格之居家托育人員提供服務。未立案機構不僅缺乏公安、消防、照顧比及健康管理等制度保障,亦無法接受主管機關定期查核,對幼兒安全風險甚高。

考量部分家庭因工作型態、接送時間或臨時托育需求,對托育服務有多元彈性之期待,市府近年持續透過公共托育據點布建、準公共托育合作及居家托育服務量能擴充等方式,強化合法托育供給量能、提供友善托育補助減輕家長負擔,以逐步建構友善托育環境;然而無論托育型態如何,仍應以合法、安全及符合規範為首要原則。

此外,教育局表示,該案違法收托2歲以上幼兒,已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將依法從重裁罰。社會局則指出,其中1名幼兒因長時間未獲妥適照顧,已依兒少最佳利益原則啟動緊急保護安置,後續將持續協助聯繫監護人並釐清相關責任;另都發及建管機關表示,案址建物屬農業區農舍,未經許可作為托育使用,已違反土地使用及建築管理規定,除依法裁罰外,也將要求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將持續裁處。

市府再次呼籲,家長選擇托育服務時,務必確認機構是否合法立案,或托育人員是否完成居家托育服務登記。合法托嬰中心、準公共托育單位及登記合格之居家托育人員,始符合相關補助及查核制度保障。市府也將持續強化跨局處查緝與輔導並行機制,並呼籲市民共同關注托育安全環境,如發現疑似違法托育情形,可即時通報,共同守護幼兒安全與健康成長。

本文章來自《台灣線報》。原文:桃園非法托嬰中心再度挨罰 婦幼局籲家長慎選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