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傳媒|吳承岳/台北報導
日本將於今年12月正式施行「日本版DBS」制度,其目的在於強制確認與兒童接觸工作者的性犯罪紀錄。這項新制度涵蓋了學校與托育設施等場所,但引發爭議的是,直接接觸兒童病患的醫療機構,包括兒科與婦產科,卻未被納入規範對象。
針對此制度的背景與潛在問題,律師亀井正貴(前大阪地方檢察廳檢察官)進行了說明。他指出,DBS制度涉及三大層面的問題。首先,它可能侵犯憲法保障的職業選擇自由,因為該制度本質上剝奪了部分人的就業機會。其次,性犯罪前科紀錄屬於高度敏感的個人資訊,由法務省掌握,若擴大至民間單位查詢,恐引發個人隱私資料外洩的疑慮。最後,亀井律師也提到保安處分與刑事罰的區別,前者旨在預防再犯危險,與刑事處罰針對既有行為的判斷機制不同,其擴大適用可能觸及人權保障的界線。
亀井律師進一步解釋,目前日本企業在勞資關係上,已能透過取消錄用或職務調動,避免有疑慮者接觸兒童,但在更廣泛的職業層面全面禁止就業則極為困難。他提到,英國版DBS制度的起源便是規範與兒童接觸職業的行為。若日本要擴大DBS的適用範圍,則必須有明確的「立法事實」,證明該特定行業對未成年人造成了實際且嚴重的損害,才有正當性。例如,教師的再犯率雖不高,但因對兒童影響甚鉅而納入規範。
醫師性犯罪事件在日本時有所聞。2026年1月,靜岡縣警方逮捕並起訴一名50歲的牙醫師,他涉嫌對患者犯下不同意猥褻罪。亀井律師表示,醫師若涉入此類犯罪,雖有醫療審議會可進行業務停止或吊銷執照等行政處分,但實務上吊銷執照的門檻相當高。他強調,現今性加害事件的量刑已大幅提高,不同意性行為甚至可能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同意猥褻也可能面臨一兩年實刑,若無達成和解,幾乎都會被起訴。
儘管有論者擔憂DBS制度擴大恐涉及人權問題,但亀井律師預測,若社會對醫療場域兒童性被害的危機意識日益成熟,即便存在這些疑慮,制度擴大的可能性仍存在。日本在平衡兒童保護與人權保障之間的討論,也為我國在規劃類似機制時,提供了值得借鏡的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