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媒體

政院修食安法聚焦五大方向 蘇俊賓籲應先建立資訊共享機制

1753444
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參與行政院會討論食安法修法一案。圖: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會今(23)日討論食安法修法一案,主要為強化源頭管理、製程管理、異常通報、品質管理及數位治理五大方向。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與會表示,食安議題攸關民生影響甚鉅,異常通報與資訊共享機制應不待修法儘速建置,才不會延誤緊急應變的重要時機,另外他也呼籲所謂「合格油品」重新上架前,應該依據品質劣化的原因重新訂定上架標準,如果只是檢驗同一項目後倉促上架,很難確保問題不會一再發生。

蘇俊賓表示,但以近期問題油品豆類原料問題為例,經過衛福部的調查,中聯去年就放寬黃豆允收標準,高達10倍,熱損率從0.5%放寬為5%,而熱損豆造成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樣態,包含原料品質異常、儲存環境異常,以及製程的異常。因此,在原料品質不穩定的背景下,值得關注的檢驗項目應不只一項。除了最近受關注的致癌物風險外,可能衍生多項其他風險疑慮。因此,中聯的整體的油品風險,應該不只是苯駢芘這個項目,包含其他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真菌毒素、重金屬,以及酸價、過氧化價等油質劣化指標也應該考量納入重新上架的檢驗評估項目。

蘇俊賓也以此為例,提醒正在修法中食安法修正草案42條,條文中規範當食安事件發生時,其下架範圍、執行程序與其「原因消失」後之處置方式。

蘇俊賓強調,這批問題油品苯駢芘超標,這只是最後呈現的「果」,依據衛生福利部調查顯示,問題產品背後的「因」很有可能是廠商在去年就放寬黃豆允收標準,原料的品質已經堪慮,可能涉及倉儲、運輸或製造過程導致原料品質惡化。未來新食安法第42條「原因消失」後之處置,其原因消失的定義,就不會只是原本的超標項目再檢驗一次符合即可,而是再次確認、追溯其發生的原因可能帶來的危害,幾個可能的風險項目可能要一併來檢視比較妥當。在這些檢驗條件滿足之後才放行重新上架。若僅針對單一項目複驗合格就認定可上架,可能後續仍然會有其他檢驗項目超標,衝擊民眾對於政府的信心。

蘇俊賓也呼籲,食安事件通報稍有延遲就會造成更多問題產品流入市面,目前食安法修法已經納入第三方檢驗與即時通報機制,而中央跟地方食安資訊揭露與資料介接的平台建置也十分重要,目前首要是跟時間賽跑,這個項目應該不待修法、儘速制定即時可用的規範與系統,讓民眾安心。

行政院長卓榮泰回應,有關油品是否能重新上架,一定要確保沒有任何安全疑慮,應納入所有應考量項目,研議最妥善的處置方式。

本文章來自《台灣線報》。原文:政院修食安法聚焦五大方向 蘇俊賓籲應先建立資訊共享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