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時報/記者張淑慧 報導】高雄市一名蕭姓男子(83年次)騎乘重機車違規使用手機遭小港警方攔查。當警方詢問他的身分資料時,這名男子竟然聲稱自己忘記了身分證號碼。然而,這個謊言並未躲過警方的查核,結果警方發現了他竟然有三起通緝案件。而這些案件分別是去年涉及詐欺、洗錢防制法違反以及過失傷害等重大案件,被台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和台灣台南地方法院通緝。
經了解,事發於本年2月18日晚間11時許,警員黃志瑋在小港區華山路巡邏時,發現了這名蕭姓男子騎著機車使用手機,違反交通規則。在詢問身份時,他聲稱身體不舒服且剛下班,因此不便停留。然而,警方對他的反應感到懷疑,要求他停下來並配合警方的檢查。而他竟然因此被發現有通緝身份。
小港警分局呼籲,民眾應該勇於面對自己的錯誤,並接受法律的制裁。一旦收到法院的傳票,務必按照指定的日期到庭應訊,以免遭到通緝。同時,警方也提醒民眾如發現可疑行為或不法情事,應立即向警方舉報,以維護社會治安的穩定。(圖/小港警分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