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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

金融詐騙廣告源頭打擊 檢警嚴辦首件無良廣告商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副大隊長賴耀宗現場說明警方偵辦過程。(圖/刑事警察局提供)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副大隊長賴耀宗現場說明警方偵辦過程。(圖/刑事警察局提供)

刑事警察局今(29)日宣布查辦一起知名外商廣告公司在台分公司涉嫌勾結詐騙集團以該公司廣告平台系統,協助投放涉詐金融投資廣告,無視警方通報下架違法金融投資廣告,仍蓄意協助詐欺集團繼續優化、投放涉詐金融廣告,檢警循線將石嫌等5人約談到案後,依加重詐欺等罪嫌移送法辦,讓不少受害人聞訊表示,真的大快人心。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第一隊隊長陳漢仁說明警方以金流索定石嫌等人涉案。(圖/刑事警察局提供)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第一隊隊長陳漢仁說明警方以金流索定石嫌等人涉案。(圖/刑事警察局提供)

刑事警察局指出,為溯源查緝假投資廣告投放來源,刑事警察局局長周幼偉指示成立打擊詐欺情資研析小組,深入追查相關情資。經情資研析小組及偵查第四大隊針對可疑之廣告代理商進行清查,透過相關金流分析發現,有近百件假投資詐欺案件,被害人遭詐款項經人頭公司帳戶多層轉換後,金流從詐欺集團流向國內特定廣告代理商,做為投放假投資詐欺廣告費用。

警方解送石嫌、林嫌、洪嫌、張嫌等蓄意協助透放金融投資廣告商從業人員。(圖/刑事警察局提供)
警方解送石嫌、林嫌、洪嫌、張嫌等蓄意協助透放金融投資廣告商從業人員。(圖/刑事警察局提供)

刑事警察局情資研析小組及偵查第四大隊彙總相關金流發現,僅111年4月迄警方查獲為止,投放涉詐金融廣告金額高達約新台幣(以下同)2.58億元。刑事局偵查第四大隊遂與台北市警刑事警察大隊、信義分局共同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台北地檢署收股謝檢察官承勳指揮偵辦。

石嫌等人協助投放的偽假金融投資廣告,內容極具吸引力。(圖/刑事警察局提供)
石嫌等人協助投放的偽假金融投資廣告,內容極具吸引力。(圖/刑事警察局提供)

經專案小組查知,主嫌石姓男子等人所任職知名外商廣告公司在台分公司,該公司係應用大數據分析網路使用者瀏覽網頁習慣,用以提供廣告主配套精準投放廣告,可曝光於全球及國內合作數位媒體。石嫌及公司主管等人為貪圖個人不法利益及龐大廣告代理收入,由共犯成立人頭公司層轉贓款,涉嫌勾結詐騙集團以該公司廣告平台系統,協助投放涉詐金融投資廣告。

石嫌等人協助投放的偽假金融投資廣告,內容極具吸引力。(圖/刑事警察局提供)
石嫌等人協助投放的偽假金融投資廣告,內容極具吸引力。(圖/刑事警察局提供)

該外商廣告公司協助詐騙集團投放的金融投資廣告,內容多為誇大投資賺錢效率等話術,其中更假冒「楊○光」、「阮○驊」等財經專家、名人代言,使不特定民眾誤信點擊「投資廣告頁面」,後即遭引導轉址、連結至「落地頁面」或LINE群組,逐步落入詐欺集團假投資詐欺之犯罪模式,進而遭詐交付金錢。

警方查扣的保時捷車輛,價值不菲。(圖/刑事警察局提供)
警方查扣的保時捷車輛,價值不菲。(圖/刑事警察局提供)

相當誇張的是,期間該公司雖曾多次接獲刑事警察局通知下架涉詐廣告,仍蓄意協助詐欺集團繼續優化、大量投放不實金融廣告,誘引不特定受害者誤信廣告而一步步被誆進詐騙集團的話術陷阱而被騙。

案經專案小組於去(112)年11月下旬逐步收網,陸續通知石嫌等5人到案,搜索查扣涉案公司相關證物,檢方並下令扣押石嫌等人名下帳戶資金、不動產、自小客車及虛擬貨幣,查扣不法利得共計約1億多元。石嫌遭裁定羈押禁見,其他共犯以15至50萬元不等交保。全案經調查完畢於3月依涉嫌刑法加重詐欺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擴大偵辦。

刑事警察局指出,警方將持續執行假投資廣告蒐報下架工作,並呼籲網路平台業者、廣告代理商、數位媒體等應負起企業責任,協助審核客戶投放金融廣告內容;而對於勾結詐欺集團之不肖業者,亦會加強查緝,以保障民眾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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