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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偷拍報案女子特徵照片 高雄市議員參選人林于凱痛批警方包庇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高雄三民區哈爾濱派出所涂姓員警,在「沒有女警、沒有第三人在場」的情況下,關上房門,要求女性報案人脫去外衣、僅剩內衣情況下進行私密部位拍攝,並且存檔在私人手機。結果,檢方因為手機內照片已被刪除,做出不起訴處分。

這起案件,在2024年12月高雄地檢署就已啟動偵查,偵查期間涂姓員警被調離現職並記一大過,但一直到今年四月底起訴後,才發現被涂姓員警以類似手法拍攝私人特徵照片的,至少有六位受害者!才將他兩大過免職。這中間已經過了將近一年半。

高雄市議員參選人林于凱表示:我比較好奇的是,這期間警局內部調查,難道都沒有發現,該員已經是習慣性累犯?

員警值勤在進行個人蒐證時,不是應該全程開啟密錄器,為何已經侵犯到報案女性的個人身體權,警局內部卻不知情?
答案是:消失的密錄器時間。

該員在犯案時,曾「多次關閉密錄器影像」。
這種劇情,好像不是第一次了。但為何警局內部,對於執勤時密錄器中斷這件事,卻好像習以為常;對啦!之前高虹安案檢察官偵訊期間,影像都會莫名消失16分鐘了,而且一點事也沒有。警察密錄器消失個幾分鐘,又怎麼了?

如果警界、檢察系統持續放任蒐證、偵訊期間,錄影、密錄器可以隨意終止的事情繼續發生,就會有不肖的執法人員,透過這個便門,去危害個資、甚至演變成權勢性騷的狀況!
涂姓員警利用職務偷拍被害人,不是個案,而是制度問題、是警界壓案的文化陋習!

從六龜分局內部的權勢性騷、到三民一哈爾濱所對報案人的權勢性騷,對案件處理的態度都是一再拖延,不是果斷處理!而且事件發生後,都不是主動說明,而是等到被發現了,再來事後處理。

去年底,高雄市心衛中心,傳出執行秘書利用職務性侵被害少女,原本應該受到社會局保護的對象,卻成為職務性侵的目標,事件發生調查當下,衛生局沒有對外揭露,選擇保護少女的做法,可以理解。

林于凱強調,近半年內高雄市政府發生多起利用職務性騷、性侵被害人的案件,這已經不是個案,而是整個公務系統在個人資料的利用及保護上,需要啟動預防性措施!特別是警政系統,如果繼續用包庇、遮掩的方式,在處理相關案件,這會讓市民對於執法單位,存在更多的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