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名合夥投資失敗,不一定會構成刑法上的侵占、背信罪!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常見的合夥投資糾紛,有很多民眾在投資款拿不回來時,就會想以「侵占罪」、「背信罪」來控告對方,不過當雙方的關係是屬於「隱名合夥」時,就算對方最後真的無法返還投資款項,恐怕還是難以成立刑法上的「侵占罪」、「背信罪」喔! 以下,我們將會用實際的案例,與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問題: 一、什麼樣的合作關係會屬於「隱名合夥」? 二、在今天的案例中,會什麼法院認為美麗沒有違反侵占罪、背信罪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