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便籖

防疫假雇主要付薪資嗎?一張圖秒懂:防疫假別及給薪方式!

撰文:游若庭 顧問 國內疫情來得又快又急,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也宣布全國提升至三級警戒,為因應相關防疫政策,部分行業開始停業、停班,各級學校及教育機構也停止到校上課,許多勞工為了照顧家庭成員或學童,需要向公司請「防疫照顧假」,然而員工請假,雇主是否應支付薪資呢?或員工如疑似接觸確診者,須在家中自主隔離,應該請什麼假?雇主應該支付薪資嗎?各種防疫假別給薪問題,一張圖表,立刻解惑! 壹、勞工未染疫 在勞工尚未染疫的部分,此處分成四大項:…

疫情相關罰鍰與刑責整理!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一、不遵守各級政府機關對團體活動、交通等的防疫措施(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1到5款) 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 地方主管機關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視實際需要,會同有關機關(構),採行下列措施: 一、管制上課、集會、宴會或其他團體活動。 二、管制特定場所之出入及容納人數。 三、管制特定區域之交通。 四、撤離特定場所或區域之人員。 五、限制或禁止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出入特定場所。…

隱名合夥投資失敗,不一定會構成刑法上的侵占、背信罪!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常見的合夥投資糾紛,有很多民眾在投資款拿不回來時,就會想以「侵占罪」、「背信罪」來控告對方,不過當雙方的關係是屬於「隱名合夥」時,就算對方最後真的無法返還投資款項,恐怕還是難以成立刑法上的「侵占罪」、「背信罪」喔! 以下,我們將會用實際的案例,與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問題: 一、什麼樣的合作關係會屬於「隱名合夥」? 二、在今天的案例中,會什麼法院認為美麗沒有違反侵占罪、背信罪呢?…

違約金的消滅時效應該是5年還是15年?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向大家討論,關於「違約金消滅時效」的問題,也就是說,當我們和別人簽契約也有約定違約金,而對方沒有按期履約時,法律是怎麼規定,我們可以向對方請求違約金的期限呢?是對方違約的5年內、抑或是15年內呢?…

疫情期間,用不到的健身房會員可以退掉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編按:本文依照101年6月6日施行之「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所撰寫,惟,行政院於110年11月1日另有新發布「健身教練服務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於1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施行,因此,本文內容在111年1月1日後將無法全部適用,請各位讀者注意!…

網購的「7天鑑賞期」可以適用在所有的商品上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網購7天鑑賞期」的法律問題,究竟什麼是「7天鑑賞期」?有什麼商品是不適用「7天鑑賞期」的嗎?以及,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在這期間有什麼相關的權利義務嗎?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 一、究竟什麼是「7天鑑賞期」呢?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

父母之一方過世,他方要如何處理未成年子女所繼承的遺產?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如何處理「未成年人遺產」的問題,尤其是父母一方過世,另外的他方應該要如何處理未成年子女繼承到的遺產,才是符合法律規定、而同時也可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呢?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 一、父母之一方過世時,遺產為父母之他方與未成年子女所共有 民法第1148條第1項…

勞雇雙方有高於基本工資的薪資特約後,勞工還可以請求加班費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加班費」的法律問題,勞工在離職時,常會向雇主請求加班費(可包含:國定假日、特休日、例假日、休假日、平日),而當中,如果是某些就工時有特殊約定的行業,雇主也已按雙方約定,給付高於勞基法最低月薪工資(已核計上開加班費)時,請問此時,勞工於離職時還可以向雇主請求上述的加班費嗎?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 【勞雇雙方先約定高於最低基本工資的薪資後,還可以請求加班費嗎?】…

網購商品想退貨,消費者真的不能擅自拆封、並且要額外付退貨費用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網購退貨」的法律問題,尤其疫情期間,有越來越多人在網路上購物,不僅是生鮮食品、抑或是日常家電等,然而,真正遇到退貨時,賣家卻有一堆的規定,例如:拆封恕不退貨、退貨需要額外付處理費用等,而這些真的都符合消保法的規定嗎? 以下,我們將會用實際的案例,與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問題: 一、什麼是消保法所規定的7天鑑賞期?…

常見禮券問題!「商品禮券」、「現金禮券」到底有哪裡不一樣?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商品禮券」的法律問題,許多企業在推行活動時,常會使用價格更為優惠的禮券來吸引消費者,而目前我國的禮券依照發票的開立時間、禮券的使用方式等性質,大約可以分成「商品禮券」、「現金券」兩種,在不屬於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的「電子票證」,而且發行人為「有償發行」的狀況下,商品禮券必須受到「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限制,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