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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傳媒、記者爆料網/方慕辰/綜合報導】
中國廣東省韶關市一對夫妻,去年帶孩子在社區玩耍時,一隻從天而降的烏龜砸中孩子頭部,孩子被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查掉下的烏龜是社區住戶張姓宿主飼養,法院判飼主賠128萬人民幣(約533萬新台幣)。
根據陸媒報導,事故發生後,夫妻與飼主就賠償事宜進行了協商,但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於是上法院請求賠償130萬人民幣。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飼主作為烏龜的飼養人和所有人,應當對小孩的死亡承擔侵權責任。
法院一審依法判決飼主須向該對夫妻賠償128萬人民幣。一審宣判後,飼主不服,上訴至韶關市中院。經韶關市中院調解,夫妻與飼主達成調解協議,夫妻同意飼主分期償還賠償款128萬人民幣,並給予其30天的寬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