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地檢署肅貪專組檢察官賴穎穎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及新北市憲兵隊偵辦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林姓工程師洩密、背信案,認林姓工程師、達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之陳姓協理及陳姓負責人、彭姓被告均涉犯刑法第342條第2項、第1項背信未遂罪嫌;林姓工程師另犯第132條第3項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於今(26)日偵結起訴移審,並聲請法院分別對被告林姓工程師、陳姓協理、陳姓負責人、彭姓被告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2年、1年6月、1年。
桃檢表示,林姓工程師為中科院資訊通訊研究所聯安計畫專案管理組技術師,負責中科院「鵬園院區智慧型監控指管系統網電基礎工程」標案相關業務,其經由某公司總工程師即彭姓被告之引介,結識達運光電之陳姓負責人及陳姓協理。而陳姓負責人及陳姓協理為使達運光電順利取得鵬園院區工程標案,要求被告林姓工程師提供鵬園院區工程尚未公開之招標圖說、廠商資格、專案進度等資訊,並應允支付每份標案資料8萬元(或筆電等財物)之閱覽費,另與林姓工程師約定待達運光電公司順利得標後,再行支付相當於標案金額7%之後謝金,並將工程下包予林姓工程師合作之工班,且由彭姓被告擔任鵬園院區工程之總工程師等條件。林姓工程師便於今(114)年4月起,數次將尚未公開、且去除中科院浮水印之標案資料交予陳姓負責人、陳姓協理、彭姓被告,企圖以此方式幫助達運光電取得標案。然而中科院鵬園院區工程標案資料外流一事曝光後,且經執法機關調查,中科院便將標案下架,達運光電因此未能順利得標。
檢察官接獲情資後,隨即指揮專案小組深入追查,於今年9月2日發動執行傳喚林姓工程師到案,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專案小組後續分析比對林姓工程師之手機、筆電等電磁記錄,發現陳姓負責人等人均涉有重嫌,遂陸續執行搜索達運光電及陳姓負責人等住居及辦公處所共9處,並傳喚陳姓負責人等人到案,查獲林姓工程師等人之犯罪計劃。
桃檢強調,中科院為我國國防自主與軍事科技研發之核心重鎮,其研發成果關乎國家存亡與全民安全,桃檢將持續站在執法第一線,與各執法機關密切合作,全力防範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竊取國家機密或關鍵技術之不法行為,守護國人賴以生存的自由民主家園。
本文章來自《台灣線報》。原文:中科院工程師涉洩密、背信 桃檢起訴求刑2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