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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財政局呼籲│立法院財劃法修法須顧及22縣市特性

財劃法修法指標應考量各地方發展屬性 公平分配讓全國22縣市共好

〈焦點時報/記者蔡宗憲報導〉

立法院今日討論修正財劃法,此事攸關地方政府普通統籌分配稅款財源。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呼籲關心高雄未來發展的立法委員們,應考量高雄城市發展的特性,為高雄爭取權益。財政局強調,修法應正視長期以來台灣中南部資源分配不足的實情,並考量全國22縣市的發展特性,如農業與工業縣市的發展需求、土地面積、人口結構、社福支出、發電量及碳負擔等面向,以建立公平的分配機制。若僅以單一分配指標,將無法完整照顧到22縣市的真正需求。

財政局指出,陳其邁市長為開拓財源,自上任起積極促參招商,大力發展城市經濟。營利事業銷售額從109年的4.52兆元,連續3年超過5.58兆元,成長1兆餘元,使本市普通統籌獲配金額提升。然而,高雄長期作為國家重工業製造基地,發電量占台電全國總購發電量20%,承擔全國民眾用電及產業發展,為國家經濟發展貢獻的同時也承受環境成本,承擔全國20%的碳排量。因此,高雄須籌措財源改善環境及安全。此外,高雄土地面積為六都最大,是臺北市的11倍,相關基礎公共服務(如公園、道路、學校、長照、日照及社會安全網等)的維護經費龐大。基於人口結構因素,高雄的法定社福支出也是六都最高。

財政局表示,現行分配機制中,營利事業銷售額分配權數50%是最主要的指標,其餘則以人口、土地面積及財政能力為指標。以114年度普通統籌分配情形為例,高雄獲配金額約500億元,低於臺北市約697億元及新北市約543億元,在六都中排名第3。

市府財政局強調,財劃法修法涉及層面廣泛,各地方政府都有不同的發展特性及需求。因此,修法必須符合地方政府需求並兼顧公平。財政局呼籲各界應嚴謹審慎看待修法課題,讓各地方政府一起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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